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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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木材市场多位经营业户近日陆续拨打半岛闻“96663”和“83982811”热线反映,该市场一木粉加工厂强行收购他们的木粉,不准他们将木粉卖给其他木粉加工厂,而且收购木粉的价格比其他工厂低得多。半岛全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1.反映:木粉遭低价强买
“胶州木材市场的鲁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强买我们的木粉,而且给的价格很低,不准我们把木粉卖给其他的厂,你们帮我们反映一下吧!”
近日,胶州木材市场陆续有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在该市场遭遇了霸王条款,由于强收他们木粉的这家青岛鲁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南辛置村和木材市场的主要负责人等几个人,而木材市场也是由南辛置村建设。
虽然该公司收购他们木粉的价格很低,有时也仅仅为外面的一半价格,他们想卖到外面,但被强行制止。木材市场强行让他们签订了合同,他们加工木材产生的木粉只能供给这家公司,已经好几年了,他们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敢怒不敢言。
2.调查:木粉被强卖,有业户每年损失7万
9月7日上午,半岛记者来到位于朱诸路上的胶州木材市场调查木粉被强卖的情况,在木材市场C区,半岛记者找到一位经营业户周先生(化名)。
周先生告诉半岛记者,他从2008年南辛置的木材市场一成立就来这里做建筑木方加工的生意了,至今已经快13年了。
“外面收木粉一吨都200多块,他们这边收木粉一车得拉3、4吨才给400元,一车木粉至少差三车钱呢。我的工厂一个月平均有30车的木粉产出,就算一车差200,一个月还差6000多元呢,一年算下来至少得7万多。我知道别家生产多的一年都能差好几十万了。”
周先生因为时间太久已经记不起具体时间,但是说起来被强收木粉这件事便滔滔不绝。据周先生介绍,以前也有外面的人到木材市场收木粉,现在都没有敢来收木粉了。
“现在谁敢过来收啊,外面来收木粉的人也怕,一来他们就找事。也找过外面的人来装车,他们通过监控看到就不让我们装车了。外面的人不来收,我们只能把木粉卖给他们。”周先生说。
随后,半岛记者又见到了在木材市场经营多年的丁先生(化名),丁先生说:“在去年还是前年,市场这边有一个大厂子,一天出木粉、刨花不少,偷偷卖被他们看到了,他们就不让卖了,把那个厂子的木粉柜锁起来了。今年生意难做,我们也想卖到外面多卖些钱,因为还要在这个市场,非常无奈。”
周先生所说的“他们”,就是位于木材市场东侧朱诸路对面的青岛鲁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半岛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青岛鲁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8日,主要从事节能环保及生物能源技术的研发,木质、秸秆生物质燃料加工,法人代表是宋江科,成立时最大的股东是南辛置的村书记宋立福。巧的是,宋江科同时是木材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
村书记:没有强买强卖 签过合同
9月8日,半岛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南辛置村支书宋立福。宋立福向记者表示,鲁森新能源公司收木粉是与业户签过合同的,“业户想向哪卖就向哪卖,不存在强买的事实。”
宋立福说,“最开始是有一伙高密的‘好孩子’(胶州方言:地痞流氓)在市场收木粉,收了部分业户的木粉不给钱也不把木粉拉走,都堆积了很多了。后来这些业户找到村委要求把木粉收走,村委不能做生意,然后他本人和其他四个人入股成立了鲁森新能源公司收这个木粉。收木粉都是跟业户签过协议的,最开始一车350元后来涨到400元一车。”
据宋立福介绍,从2012年有20多家业户与该公司签过协议收购所生产的木粉,时间是永久的,业主只要在木材市场就是认可协议的。
4.律师:若存在强买事实 触犯刑法
半岛记者就此咨询法律从业人员得知,若在商品交易中,存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将违反相关法律。强买强卖构成强迫交易罪,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58111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