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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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陈女士的新房已装修好了,但到现在却无法入住,这一切都因订购家具的家居厂从安徽撤出,导致4年前订购的家具至今未送到。陈女士联系家居厂,被告知有数万元质保金扣押在政务区红星美凯龙店内,“家居厂违约,顾客可要求将质保金提出来作为补偿”。但陈女士找到商场时,却遭到商场方面的拒绝。
商场订购家具 不料商家撤柜
3月29日,陈女士出示了她2014年订购家具的订购单。订单显示家具为:蓝邦沙发、茶几、电视柜、酒柜、书桌等,供货方地址为:政务区红星美凯龙二楼,总金额为53200元,供货方写着“蓝邦”,商场盖章处盖着“合肥市蜀山区蓝邦家居经营部”的公章。
“我是从2013年开始,与蓝邦家居签订的订货单,2014年、2015年又分别订购了其他家具。”陈女士称,当时蓝邦家居在红星美凯龙政务新区店的二楼经营,三次订购家具,陈女士前后支付了七八万元的定金及其他款项。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去年下半年新房装修结束,她却得知蓝邦家居已在2015年从安徽市场撤出,“我原来订购的家具,家居厂现在拒绝送货。”
家居厂:建议使用质保金作补偿
今年1月份,在省消保委、美凯龙商场的见证下,蓝邦家居与陈女士达成了一项“处理调解书”,约定所购买的家具于3月31日前按质按量送货,但直到现在,陈女士仍未收到家具。陈女士只好再次联系蓝邦家居的一位负责人。
“那个负责人,他自己也知道家居厂的行为违约在先,但他告诉我,家居厂撤出安徽市场前,在红星美凯龙政务新区店内有几万元的质保金被扣押。”陈女士说,家居厂的这位负责表示,质保金本身就是来解决售后服务出现的问题,“家居厂跟我说,我可以到红星美凯龙商场讨要这份质保金,算作违约的一种补偿。”不过,红星美凯龙政务新区店却告知其无法动用这笔质保金。
红星美凯龙:不符合质保金赔付流程
3月29日,红星美凯龙政务新区店客服部门一位经理表示,陈女士先后三次购买的蓝邦家具,但3次订单产生的交易均未经过商场统一收银,也未加盖商场的服务章。“虽然商场有‘质保金现金赔付的承诺’,但她不符合质保金的赔付流程,所以赔付不了。”
该经理称,自从双方签订了“处理调解书”,商场一直在跟踪家具的送货情况。在发现订购的家具一直未送时,商场立即联系陈女士商量对策。“我们告诉顾客,她可以先买其他家具,与蓝邦家居的纠纷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
对商场的答复,陈女士表示:“一个‘司法途径’,明显看出商场的态度是在推诿,根本就不考虑到顾客的实际困难,对质保金的售后服务功能商场一直避而不谈。”
律师观点:商场理应动用质保金补偿顾客损失
对此,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自强律师表示,消费者是在红星美凯龙商场内与家居厂订购的家具,虽然家居厂现在单方面违约,但红星美凯龙作为商场,对此行为也负有相应的责任。商家进驻商场,需要缴纳一定的质保金,“质保金本身是用来处理售后服务的,且家居厂从商场内撤出已有一段时间,现在顾客遇到售后麻烦,作为商场一方,理应配合顾客动用质保金,并对顾客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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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11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