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木品牌

招商加盟

十大品牌

热点新闻

行业展会

更多频道

会员服务

首页

 > 

新闻资讯

 > 

整装周边

 > 

详情

整木维权

2024-06-30

中国整木网

网络

6126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近日,多名顾客向金陵晚报全媒体报料中心反映,称他们在光华路石林家居广场的“喜之林”家具购买了数万元的家具,结果在提货时却发现,经销商不见了。顾客们表示,经销商跑路,石林家居广场应该负责任。石林家居广场的负责人却表示,建议消费者去法院起诉。

中国整木网

交了35000元 经销商不见了

家住翠岛花城的市民高女士介绍,因为家里刚装修好,于是在今年的7月份去石林家居广场准备购买家具。在精心挑选后,高女士相中了“喜之林”品牌的一套家具,包括沙发、床、柜子等。于是高女士分两次将35000元的全款付给了经销商。

高女士说,当时经销商告诉她,因为这些家具需要订做,所以还得等到10月底才能来提货。

在10月31日,高女士拨打经销商的电话,却怎么也没人接,她又亲自来到石林家居广场,结果发现,“喜之林”家具的销售店空无一人了。高女士立即找石林家居广场的负责人,负责人向高女士提出了置换的建议,也就是可以用35000元的定金购买商场里其他品牌的家具。

高女士同意了石林家居广场的置换方案,又在广场挑选了价值76000元的家具,这次又付了20000元的定金。

在11月30日,高女士准备去提货时却又吃了“闭门羹”,原来这次石林家居广场告诉高女士,他们取消了置换的方案。

这让高女士很无奈,“刚开始我都交了定金,结果人家告诉我不能置换了,他就说金额太大不能置换了,我们消费者胳膊也拧不过大腿,我们现在也没办法。”

不仅是高女士,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还有好几名顾客有着和高女士一样的遭遇,他们认为,“喜之林”经销商是在石林家居广场经营的,所以石林家居广场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商场:发现假订单 暂停置换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石林家居广场的蒋经理,据蒋经理介绍,他们之所以停止置换,是因为在置换时发现了假的订单,而且目前的置换人数越来越多。

据介绍,他们发现经销商“跑路”后,积极寻找这个经销商,并且第一时间去报了案。

事发的前期,石林家居广场就提出了置换的方案,让消费者选其他品牌的东西,来抵这一部分定金,因为近期发现有人用假的“喜之林”订单前来置换,而且,之前来置换的客户只有几个,但是近期越来越多,目前登记的客户已经达到将近二十个,石林家居广场考虑到,这样大批真假难辨的置换,会给他们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只能暂停置换的方案。

“提出置换方案后冒出很多置换的客户,前几天来了一个11万的置换单子,然后又来了一个1万多的置换单子。”蒋经理说。

目前,石林家居广场只能建议消费者去法院起诉。“我们石林肯定是根据法院的判决来赔偿。”蒋经理说。

律师说法

经销商跑了 商场需担责吗?

针对此事,专业法律服务微信号“金陵大状”特约律师、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超认为,在此案例中,商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徐超说,消费者在找不到经销商时,出租者应该先行垫付消费者的损失,然后由出租者向经销商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一篇:产品遭遇“疯狂”抄袭 申请设计专利保护自我

下一篇:整木维权

今天已经有 230 人成功获取加盟信息

即刻提交信息!获取权威加盟政策

  • 您的名字

  • 联系方式

  • 用户信息授权确认书(仔细阅读)

    新闻发布请联系我们

    15811192007

    微信
    版权与免责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或信息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一对一资深客服 免费在线咨询

    近期已为230位经销商 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x